本人艾松涛,性别男,现年35岁,2024年3月16日因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
因为我在开车过程中,没有遵守交通规则,超速行驶导致被害人李某某在交通事故中死亡,使被害人家属失去了亲人,造成了难以抚慰的伤痛。事故发生后,虽然我从经济上尽量给予被害人家属补偿,但我深深知道,即使再多的钱,也不能弥补一个完整的家,不能弥补被害人家属失去亲人的伤痛。
我向被害人家属表示真诚的歉意,对我的过错行为表示深深的自责,真心悔过。今后,我将从此次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遵规守法,也希望大家以我为戒,在开车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悔过人:艾松涛
2024年5 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