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建筑垃圾随意倾倒“零容忍”

©原创   2023-12-22 15:54  

枝江融媒(通讯员 王春燕)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与建设施工项目的不断增加,建筑垃圾类案件呈现频率高、污染面大、发现查处难等特点。12月20日,枝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董市镇新318国道以南周湖港西侧堆放大堆建筑垃圾,遂依法进行立案查处,有效维护了城市环境。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当事人邹某将房屋装修产生的废旧砖块随意堆放,占地面积18平方米,邹某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规定,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给予当事人邹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不仅影响市容市貌,同时伴随其不规范处理而产生的道路交通阻碍、扬尘污染、绿化破坏等问题,对城市公共资源、城市生态环境及城市公共安全等方面均产生不良影响,也进一步增加了二次清运成本。希望广大市民能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城市一片碧水蓝天。

【法律链接】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一审 何唯 二审 袁定平 三审 龚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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