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公安厅发布《关于规范和调整全省机动车驾驶考试许可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调驾照考试的收费,并确定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驾照考试收费具体标准为: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型牵引挂车驾驶许可考试,科目一考试费为每人次50元(此前为每人次120元),科目二考试费为每人次150元,科目三考试费为每人次230元。申请摩托车驾驶许可考试,科目一考试费为每人次50元,科目二考试费为每人次50元,科目三考试费为每人次80元。科目三中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收费。
申请驾驶许可考试时,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当场免费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补考不合格的,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并参加相应科目考试,考试费按申请人约考的科目收费标准重新缴费。
申请增加准驾车型,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满分学习、恢复驾驶资格考试的,按相应考试科目收取相应考试费。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