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畜牧兽服务中心:
根据《枝江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枝江市牛床场一体化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枝牧医农〔2022〕7号)文件精神,各中心按照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各镇养殖场(户)申报了发酵床示范场(户)建设项目5家(详见附件1),项目总投资84.75万元,其中业主自筹45.75万元,奖补39万元;发酵床规范运行补助项目68家(详见附件2),项目总投资95.23万元,其中业主自筹56.23万元,奖补39万元;市畜牧中心宣传推广经费2万元,奖补资金合计80万元,经市畜牧中心专家组评审通过,现将牛床场一体化技术示范推广项目批复下发,有关要求如下:
一、严格资金管理。各中心要按照批复确定的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使用项目补助资金,不准变更。资金严格实行专项管理,项目经乡镇自验、市级复验合格后,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主体,不得抵扣、挪用和截留。
二、加快项目实施。各中心要按照批复下达的项目计划,迅速与辖区内项目实施主体对接,安排专人负责项目建设的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督促项目实施主体按批复内容,加快项目建设,确保在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资料收集整理、乡镇自验及验收工作。
三、履行监管责任。各中心要按照财政补助项目管理实施标准,认真抓好项目各项基础工作,及时收集整理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完工后的图片及相关票证等佐证资料,资金拨付等相关档案资料。对骗取、挪用、截留项目补助资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对上报发酵床面积不实的申报主体实行一票否决。
附件:
1.发酵床示范场(户)建设项目汇总表
2.发酵床床运行补贴项目汇总表
枝江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