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社服务事项“宜昌通办”窗口试运行的公告
为持续优化宜昌市营商环境,宜昌市人社系统拟探索人社服务事项“宜昌通办”,推进人社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行时间
2023年3月27日起,工作日9:00—17:00
二、办理地址
1.宜昌市民之家一楼人社大厅“人社服务全市通办”窗口
2.市内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服务全市通办”窗口
三、全市通办试行范围
无需收纸质资料原件、可以拍照传送方式代办、指导网办、两地工作人员协同联办的,在不改变市县两级、行政区划人社业务经办权限和责任的前提下探索提供全市通办服务。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
1.宜昌城区常住人口按照服务事项属地和层级管理原则,市本级不能办理、需要到属地县市区人社部门办理的,可通过宜昌市民之家人社通办窗口工作人员代收代办、指导帮办、协同联办。
2.县市区常住人口按照事项层级管理原则,县级人社部门不能办理、需要到市人社局或宜昌市民之家人社大厅办理的,可通过常住地县市区人社通办窗口工作人员代收代办、指导帮办、协同联办。
3.县市区常住人口按照事项属地管理原则,本地人社部门不能办理、需要到市内其他县市区人社部门或人社服务大厅办理的,可通过常住地县市区人社通办窗口工作人员代收代办、指导帮办、协同联办。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