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人民法院发出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2023-01-13 19:53  

枝江融媒 1月9日,枝江市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发出《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后,枝江法院发出的本市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案情回顾

本案中,原告王某甲与被告王某乙因家庭矛盾导致感情破裂,长期分居,现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同时,原告王某甲还请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划分共同债务。

立案审查时,立案庭工作人员发现王某甲虽然提供了夫妻共同财产的条目和金额,但比较粗略,为保障案件后续更好的审理,便于当事人诉讼,遂于立案当日向当事人送达《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离婚案件财产申报表》《告知书》以及《保证书》,告知相关注意事项,敦促当事人依法如实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在立案庭工作人员指导下申报财产信息)

法官说法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家庭经济收入的增加,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屡见不鲜,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将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义务明确为法定义务,并要求双方当事人均必须向法院主动、如实申报财产信息,怠于或者不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的当事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枝江法院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先后研究制定了《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表》《保证书》等一系列法律文书,并在向离婚诉讼当事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时同时送达。该制度的施行将有助于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最大限度查实涉诉夫妻的财产状况,确保依法公正审理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减少离婚后财产纠纷重新激化矛盾,推动矛盾纠纷一次解决,提升审判质效,促进案结事了,同时,为当事人构建更加诚信、透明的诉讼环境。

来源:枝江法院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