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2020-12-01 15:36  

12月1日14时

宜昌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

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公告

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宜昌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公告

近日,受外源性输入污染和本地污染叠加以及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宜昌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恶化,预测未来三天污染将进一步加重。依据《宜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宜府办发〔2019〕37号),经市政府批准,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决定,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远安县、宜昌城区(夷陵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高新区)自12月1日14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一、落实以下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企业(含混凝土生产企业)按照《宜昌市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2.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土石方开挖、运输、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

3.停止构建筑物拆除作业。

4.停止室外打磨、喷涂、粉刷等施工作业。

5.禁止煤、焦、渣、沙土和土方等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在城区内通行(生活垃圾清运车除外);

6.港口、码头、工业企业等散体物料堆场停止露天装卸、运输、转运等产生扬尘的作业。

7.增加机动车、船舶检查频次,对超标排放、冒黑烟的机动车和船舶强化执法。

8.增加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频次各1次。

9.加强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烟花爆竹燃放、露天烧烤食品等环境污染行为巡查处置。10.在气象条件和空域条件允许时,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当然,涉及公共卫生体系“补短板”、民生保障、应急抢险、重点市政工程等相关项目,经市政府批准,不纳入应急减排。

二、排污单位加强对环保设施和污染物处理工艺的管理,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三、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减少体育课、课间操等户外活动,减少举办露天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重大活动。

四、倡议广大市民节约用电、绿色出行,机动车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怠速运行。

五、提醒广大市民做好健康防护,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停止户外活动,一般公众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并适当开展户外防护。

宜昌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2月1日14时


为了守护我们的蓝天白云

我们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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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雾霾 绿色出行

广大市民朋友们:

保护生态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留住蓝天白云需要广大市民共同努力。我市特殊的地理条件,极不利于大气污染物的扩散,入冬以来,受北方污染物输入以及本地污染物叠加影响,已经遭遇几轮污染天气过程。为缓解重污染天气过程,我市启动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全市将采取工业企业应急减排、停止土石方和构筑物拆除作业、禁止散装物料车辆城区通行等应急响应措施加强本地污染源管控。为切实减少污染,消减大气污染峰值,我们倡议:

一、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请广大市民尽量选择绿色出行。特别是3公里以内的短途出行,优先选择公交车、自行车、电动车或步行等低碳绿色交通方式,在机动车停车时及时熄火,尽量减少怠速运行时间和尾气排放。

二、雾霾天气期间,请广大市民尽量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做好健康防护。

三、发现大气污染问题时,及时拨打12369举报,帮助配合监管部门打击各种破坏环境违法行动。

同呼吸、共命运!让全市人民共同携手,争当防治大气污染的宣传者、实践者和监督者,为守护宜昌的蓝天白云贡献自己的力量!

宜昌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2月1日

来源:宜昌发布、宜昌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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