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猪瘟防控知识!非常重要!

2018-12-12 10:33  

最近网络流传着猪瘟疫盛行的消息,一时间引起不少网友、市民恐慌,非洲猪瘟疫到底是咋回事呢?我市发生了非洲猪瘟吗?对于猪肉我们到底还能吃么?非洲猪瘟防控知识一一为您解惑,请您仔细查看。划重点!我市没有发生猪瘟疫情!!!

一、 我市发生了非洲猪瘟吗?

我市没有发生猪瘟疫情。我省仅黄冈、黄石两市发生了非洲猪瘟疫情。

二、非洲猪瘟是什么样的疫病?

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烈性、接触性传染病,发病死亡率高,可达100%,严重危害养猪业。该病主要通过接触传播,也可经媒介昆虫叮咬传播。很多疫情的发生与养殖户违规使用餐厨剩余物(泔水)饲喂生猪有直接关系。目前尚无安全和有效的疫苗用于预防非洲猪瘟,也无有效药物进行治疗,只能采取扑杀净化措施。

 三、非洲猪瘟会感染人吗?猪肉还能吃吗?

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除家猪和野猪外,其他动物不感染该病毒。虽然对猪有致命危险,但对人却没有危害,属于典型的传猪不传人型病毒。非洲猪瘟病毒虽然在环境中比较稳定,但在猪肉烹煮处理过程中较易失活,70℃-75℃加热30分钟以上,病毒就会被杀灭,也就是说我们日常烹饪过程中只要把猪肉熟透(包括最中间部位温度至少达到70℃以上),即使有病毒也会很快失去感染力并丧失活性。所以,大家根本不用害怕某个地方发生非洲猪瘟后就不能吃猪肉了。

四、出现什么样的症状应怀疑为非洲猪瘟? 发生了疑似非洲猪瘟该怎么办?

非洲猪瘟最常见的是急性发病,接种过猪瘟疫苗的猪群突然出现死亡异常增多,可疑似发生非洲猪瘟。养殖户发现疑似非洲猪瘟时,应立即限制猪群移动,并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机构报告,同时要做好消毒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移动监管。

五、养殖户该如何防控非洲猪瘟?

非洲猪瘟防控,重点是做好生猪饲养和综合防疫管理,注意做到“五要五不要”。“五要”:一要及时报告发现的可疑病例;二要对进出猪场的人员和车辆彻底消毒;三要对猪群实施全进全出饲养管理;四要对新引进生猪实施隔离;五要在调运生猪前按规定申报检疫。“五不要”:一是不要从发生疫情省份及其周边省份调运生猪;二是不要让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出猪场;三是不要散放饲养,避免家猪与野猪接触;四是不要使用餐馆、食堂的餐厨剩余物(泔水)喂猪;五是不要随意处置病死猪。

六、生猪屠宰有哪些规定?

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但是,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非洲猪瘟防控期间,对农户宰杀年猪无其它限制性规定,不存在不准屠宰年猪或限期屠宰年猪之说。

七、对动物经纪人、承运车辆有哪些要求?

1、各位动物经纪人必须加入生猪经纪人贩运事前报告微信群,登记身份证号、常住地址、常用运输车辆、贩运活动范围、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贩运生猪前3天在微信群进行报备,否则不予受理检疫申报。

2、承运车辆必须进行生猪运输车辆登记备案,并加入“湖北省生猪车辆运输管理云平台”(简称湖北猪E运)接受监管。

八、我市对非洲猪瘟防控采取了哪些措施?

一是严把交易关。禁止市内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出省,停止跨宜昌市生猪调运;关闭生猪交易市场;对全市动物经纪人及活畜禽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全市实行动物贩运提前报告制度。

二是严把进出关。在进入我市9个重要关口设置临时检查消毒点,对出入我市生猪及其产品承运车辆进行监督管理,查证验物并严格消毒。

三是严把检疫关。加强定点屠宰企业的检验检疫,联合多部门成立打击私屠滥宰工作专班,杜绝生猪私屠滥宰。

四是严把源头关。对全市生猪养殖场、屠宰场(厂)、交易市场、无害化处理场等重点场所实行网格化全覆盖清理排查,清理潜在隐患;加大对餐饮单位餐厨剩余物产生、收集、处置监管,建立全链条餐厨剩余物监管体系。

来源:市畜牧兽医局

(责任编辑:石青)

投稿邮箱:yunshangzhijia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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