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钟讲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政策解读

2024-09-30 09:46  

各位听众朋友,大家好!

为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关政策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3号)、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昌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关于提高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宜人社发〔2023〕12号)要求,更好的保障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下面,我就有关政策做以下解读:

一、缴费标准有哪些变化?

自2024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调整为400元/人·年,最高缴费标准调整为8000元/人·年,缴费金额为100元的整数倍,参保人员可在400元至8000元区间内自主选择缴费标准。

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继续保留100元/人·年的缴费档次。

二、缴费补贴有多少档次?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应按规定逐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政府对按时缴纳当年保费的参保人员给与补贴。缴费补贴一共有6个档次,缴费档次越高,对应补贴标准越高。按400元档次缴费,每人补贴45元;按500元至700元档次缴费,每人补贴81元;按800元至900元档次缴费,每人补贴138元;按1000元至1400元档次缴费,每人补贴180元;按1500元至1900元档次缴费,每人补贴285元;按2000元以上档次缴费,每人补贴402元。

三、标准调整后有哪些好处?

1.由2023年度300元—3000元的28个档次,调整为400元—8000元的77个档次。缴费标准更多样,更灵活。

2.在不考虑以后历年调待和个人账户利息的情况下:

缴费下限标准由原来的300元/人·年提高为400元/人·年。按15年测算,每年多交100元,退休后每年可多领取待遇129.5元。缴费上限标准由原来的3000元/人·年提高为8000元/人·年。按最高标准缴费15年测算,每年多交5000元,相应每年的养老金多领取6475元。

四、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也需要进行资格认证吗?

凡在我市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均应按要求进行资格认证,每12个月为一个认证周期,即两次认证时间的间隔不超过12个月。对一个认证周期内未进行资格认证的人员将暂停发放养老金,在享待人员完成认证后,于次月恢复发放基本养老金,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养老金。

目前认证方式有自主认证、上门认证、社区(村)协助认证和无感认证等。自主认证主要方式有“湖北12333”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湖北智慧人社”、微信“宜格服务中心”小程序等。对于无智能手机或使用智能手机有困难的,可以用他人手机为自己认证。对高龄、病重、行动不便等特殊群体,可提供上门认证服务。

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服刑或重复享受养老待遇的,其家属或其他知情人应及时将情况上报村(社区)社保协理员或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保工作人员,为其办理待遇停发手续。存在多领或违规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家属应及时主动将多领养老金全额返还至社保基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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