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融媒(通讯员 李琳)近日,宜昌天佑科技有限公司将一面写着“专业高效心系企业,热情服务温暖人心”的锦旗送到了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股,为市市场监管局的优质高效服务点赞。
今年6月,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股收到马家店市场监管所转发的企业诉求,宜昌天佑饲料公司在申报相关项目时发现:企业销售额最好的三个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撤三”掉了,通过倒查发现,企业是因信件管理不规范,错过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商标“撤三”的几封告知挂号信,面对这种情况,企业不知道后续如何处理。
“撤三”制度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其立法目的在于督促商标注册人合法有效地使用商标,清理闲置商标,防止商标囤积,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在实践中,如果注册商标满三年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且被他人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即称为“撤三”申请。
为切实保障本地企业的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查询了企业商标的相关情况,同时咨询有丰富商标“撤三”经验的服务机构,通过系统分析企业的商标现状后,形成了工作解决方案,分管领导带队上门告知企业后期的工作思路,三条路齐头并进:一是马上重新着手申请被“撤三”的三个商标;二是开展商标实时预警,对可能造成商标申报有阻碍的及时开展“异议”和“无效宣告”措施;三是系统收集整理三个被“撤三”商标的使用材料,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行政诉讼。企业认同并接受了相关建议,马上着手联系开展相关工作,目前已经在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对被“撤三”的商标进行了申报。
鲜红的锦旗,承载着当事人对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工作的肯定和鼓励,也是一种期许和激励。
(一审 何唯 二审 潘德铭 三审 龚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