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枝江市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发布公告、主体申报、镇村推荐、现场核查、专家评审的程序,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30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枝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反馈,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罗海波,0717-4212074,19986684099。
联系地址:枝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枝江市民主大道59号)。
附件:枝江市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申报主体遴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