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实验中学教学楼、食堂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6-25 15:59  

枝江市实验中学教学楼、食堂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深圳市众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枝江市团结路三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7月 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

1.项目名称:枝江市实验中学教学楼、食堂改造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内容:对食堂楼顶、教学楼楼顶屋面、部分电路及教室门进行维修、更换等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4.最高限价:55.7万元(报价不得超出预算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工期:30日历天。

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原件复印件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建造师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结束后由代理工作人员或采购人现场查询并记录)

注: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采购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上报行业监督主管部门)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6日起至2024年7月2日17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址:深圳市众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枝江市团结路三号)。

3.磋商文件领取方式:供应商凭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获取磋商文件,以上材料加盖公章,供应商未按规定领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送达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枝江市教育局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枝江市珠海路36号)。

五、发布信息的媒介及期限

公告发布媒体:三峡枝江网,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照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枝江市教育局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枝江市珠海路36号)公开进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否则将提交磋商小组按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处理。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枝江市实验中学

联系人及电话:吴永峰 13487289960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众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丽 13545768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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