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融媒(通讯员 李晓晖)近年来,枝江市财政局加强统筹谋划、主动担当作为,抓实财会监督工作,兜牢民生底线,把牢财政资金“门把手”,推动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理论引领,提高实践动能。枝江市财政局高标准、严要求,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学习、交流宣讲、学习分享、联合党建等内外联动形式开展《意见》《实施方案》的学习宣传活动,发挥理论指导实际的作用,深度推进理论与业务、监督与服务双向融合。同时,在市财政局办公室开辟“财会监督角”,鼓励全体财政干部积极报送财会监督理论研究、创新成果,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意见》《实施方案》的浓厚热潮,2023年以来在各级杂志、媒体上共计发表财会监督类稿件14篇。
创新组织方法,整治“不正之风”。坚持内外统筹,主动落实财政部门主责监督的要求,统筹好局内局外、上下左右各方面的资源力量,充分调动相关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构建协作共赢的工作格局,联动监督增强“协同力”。建立局内“1+N”工作机制,深化财政专职监督机构和财政业务部门的共同监督职能。坚持统筹全局人力资源、集中力量拧成“一股绳”,各部室分工协作,按照“八统一分”工作方法统筹开展全年财会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财会监督工作质效。建立全市“1+N”横向联动工作机制。市财政局主动与全市其他监督机构协同开展工作,建立枝江市财会监督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监督部门常态化协作机制,深化横向实务协作,实现监管信息共享、监管成果共用。
聚焦重点领域,促进提质增效。始终坚持围绕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目标,坚定不移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财政部门工作要求,严肃财经纪律,维护政令畅通,确保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监督决策部署落实。重点围绕减税降费、基层“三保”、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问题等10个方面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开展省级重点项目监督检查,推动资金高效使用、项目加快实施、政策落实有效。监督财经纪律执行。聚焦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节点“四风问题”专项检查等,防止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有力推动财经领域公权力规范运行。监督会计行为,对行政事业单位和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严厉打击会计信息失真、滥用会计准则等违法违规行为。
多向精准发力,提升监管质效。枝江市财政局结合贯彻落实《意见》《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严厉打击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切实提高财经纪律严肃性、震慑力,维护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着力推动单位内部监督。在全市召开内控宣讲会议,开展财会监督大讨论,进一步增强单位防范财会风险的意识,加强单位资金安全管理。同时加强对单位内部监督的督促指导,督促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堵塞管理漏洞。着力推动部门依责监督。通过工作推进会,向全市57个部门传达依责开展财会监督的职责。通过印发通报和监督检查处理决定,督促各部门进一步细化并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监督力度。着力推动代理记账机构执业监督。组织代理记账公司开展2023年度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及信用等级评定检查座谈会,加大行业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力度,营造依法依规执业的良好氛围。通过印发监督检查处理决定等文件,推动代理记账行业进一步规范执业流程、优化执业质量。
优化监督手段,疏通检查堵点。枝江市财政局借力财政预算一体化建设,推行“智慧”监督,积极适应财会监督技术手段的发展趋势,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通过对大量基础数据采集、比对、分析,推动“静态数据”向“动态信息”转化,积极构建“大数据”监督模式,促进和提升监管工作质量与效率。持续规范、严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的发放管理工作。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局等多个主管部门,通过仔细分析、研判各类资金的准入原则和发放标准,抽取百里洲镇、安福寺镇和仙女镇3个镇6个村部分村民进行入户走访,倾听民意民声、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同时,借力大数据比对深挖问题,直击社会关切的热点、群众关注的焦点,对超标准、超范围领取以及违规发放行为进行了筛查,针对筛查出来的疑点问题325条,向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和市卫健局发送了工作协查函。在对医疗机构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中,加大执纪执法力度,针对医疗机构的进销存、收费真实性等情况,采取现场查阅、调账分析、搜集相关资料等方式开展检查。根据《宜昌市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通过调动非税局、国资局、医疗系统等数据,结合医疗机构工作实际,利用信息化手段设置了大数据比对模型,共计发现疑点问题26条,真正做到哪里有问题就解决到哪里,哪里有矛盾就聚焦到哪里,确保监督检查成果更显著、人民更满意。
通过不断拓宽监管方法,推进财会监督全流程、闭环式、无死角覆盖,及时发现、反映和督促纠正问题,切实提高了财会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为兜牢民生底线提供了新思路,为加快创建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示范区、打造世界级宜昌重要增长极贡献了积极力量。
(一审 赵雪如 二审 潘德铭 三审 龚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