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钟讲堂】农村宅基地的相关政策解读

2024-03-22 14:42   枝江市融媒体中心  

各位听众朋友:大家好!今天与各位听众朋友聊一聊农村宅基地及建房的相关话题。

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的管理事关广大群众居住权益和耕地保护国策,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业农村部门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管理和违法用地查处职责,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农村宅基地的相关政策。

一、农村宅基地的基本定义及用地标准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房、庭院三大部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规划区内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规划区外宅基地面积,使用农用地的不得超过140平方米;使用未利用土地(建设用地)的不得超过200平方米。房屋建筑层数均不超过3层,总建筑面积不得大于300平方米,总高不超过10米。

二、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建房的基本条件

(一)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建房的情形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无宅基地或低于分户标准的;

2.符合政策规定迁入村集体组织落户为正式成员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的;

3.因国家建设、自然灾害、实施村镇规划以及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等,需要搬迁的;

4.原有房屋陈旧需拆除重建的;

5.其他符合法定条件和政策需申请宅基地建房情形的。

(二)不得申请农村宅基地建房的情形

1.年龄未满18周岁及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监护人分户的;

2.独生子女以与其父母分居立户为由申请建房的;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分户为由申请建房的;

4.原有宅基地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5.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6.多子女家庭,其中一人应与其父母为一户,父母以分户为由单独申请建房的;

7.其他不符合申请建住宅用地条件的。

三、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建房的审批程序

(一)农户提出申请。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村级组织提出建房申请。

(二)提交村级审核。

(三)经过政府审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予以批准的,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后,农户才能兴建。

(四)办理不动产登记。通过验收的农户持本人申请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等相关资料,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四、农村村民违法建住宅的后果

农村村民建房必须严格遵守“八不准”原则,强化耕地保护意识;严禁未经批准建房、超审批面积建房;对于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农业农村部门将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进行查处,造成的损失将由建房户自行承担。农民朋友们一定不要心存侥幸,切记要依法依规,严格依法审批,并按审批的面积及标准建房,只有这样,才能建得放心、住得舒心!

今天的话题就到这,谢谢各位听众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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