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融媒(通讯员 刘婷婷)近日,消防监督员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枝江市一幼儿园存在火灾隐患,枝江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其进行临时查封。
经查,该幼儿园主体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将教室及儿童活动用房设置在四层,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第 4.3.4 条规定,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消防救援大队决定对该幼儿园四层教室及儿童活动用房区域予以临时查封。
查封现场,消防监督员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向幼儿园负责人当场宣读《临时查封决定书》,告知其权利和义务,随后对该区域实施了临时查封,并向相关责任人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和时限。
(一审 赵雪如 二审 潘德铭 三审 龚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