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融媒(通讯员 陈燕林)“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母亲原来的城乡居保缴费档次不高,今年及以后都按照8000元最高档次缴纳,个人账户累计金额依旧不理想,作为子女想通过个人资助的方式进一步增加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想请问一下怎么办理?”2月19日,问安镇人社中心接到首个关于个人资助的咨询电话。
次日上午,该女士就到方家畈村办理了个人资助缴费手续,村里工作人员通过村级账号登录“湖北省电子税务局”,进行缴费核定,再由资助人通过银联缴款方式完成个人资助缴费。该女士母亲当年个人账户记账达16402元,其中8000元个人缴费,8000元子女的个人资助,402元财政补贴。
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多缴多得,从而实现享受待遇后养老金水平的提升,是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政策性福利。随着经济水平提高,很多即将退休的老人及家属意识到城乡居保缴费档次低,影响退休待遇,想提高缴费档次,剩余几年缴纳最高档,能增加个人账户总金额,但是以往缴纳年份无法追加补缴。城乡居保个人资助政策可以弥补这种遗憾,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或个人可以为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补助和资助。补助、资助总金额不得超过当地政府设定的年度最高个人缴费档次标准。
(一审 赵雪如 二审 袁定平 三审 龚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