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开出“生鲜灯”违法首张罚单

2024-01-12 14:56  

枝江融媒(通讯员 朱厚平)1月10日,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某超市作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处罚是自2023年12月1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后,枝江市对市场主体违规使用生鲜灯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

生鲜灯误导消费是近段时间的民生热点,2023年11月起,枝江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拆除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并持续对拆除生鲜灯工作进行回头看检查。2023年12月27日,执法人员在董市镇某超市的检查中发现,该超市经营场所内猪肉制品柜台顶部设置有6盏冷光源照明灯具,开启时猪肉的感官性状与关闭时猪肉的真实色泽存在明显差异,其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给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发布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向商家进行普法宣传、现场指导整改,督促经营者及时更换符合规定要求的灯具,避免“生鲜灯”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使用“生鲜灯”等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一审 何唯 二审 袁定平 三审 龚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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