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局属各二级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3年中央农业转移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23〕42号)《枝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枝江市肉牛增量提质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枝农发〔2023〕9号)文件精神,各镇(街道)共申报肉牛增量提质行动项目建设主体13家。经评审并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肉牛增量提质行动项目批复下发给你们(详见附件),有关要求如下:
一、加快项目实施。各地要按照下达的项目批复,迅速与辖区内项目实施主体对接,督促项目实施主体按批复建设内容,加快项目建设,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要加强项目建设的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确保在2024年11月15日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加强资金管理。各地要按照本《通知》确定的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使用项目补助资金,不准变更。资金严格实行专项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取、贪污、截留、挪用项目资金,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助资金,否则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新增设备不得重复享受农机补贴。市农业农村局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预拨部分项目资金,在项目完成后由第三方出具审计报告,验收合格后拨付全部补助资金。
三、履行监管责任。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要认真抓好项目各项基础工作,督促业主及时办理用地、环评以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相关手续,收集整理项目实施前、中、后的图片及相关票证等佐证资料,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附件:枝江市肉牛增量提质行动项目建设内容汇总表
枝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