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学前教育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对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运行作出了明确规范,为学前儿童营造了清朗、健康的教育环境。
草案的出台,一方面规范了学前教育机构的运行管理。在过去的发展中,不少学前教育机构存在着管理混乱、资质不齐等问题,给儿童的成长带来了一定风险。草案的出台,严格了幼儿园设立条件和程序,加大了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监管,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师资力量和安全保障,从根本上保障了儿童的权益。另一方面遏制了学前教育机构的过度逐利。草案明确了学前教育机构要合理收费,并且要求幼儿园科学实施保育和教育活动,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这也将引导教育机构更加关注儿童的全面发展,减轻家长和儿童的压力。
在草案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以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首先是政府要加强监管。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机构审核和监管机制,确保学前教育机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机构坚决依法取缔,为儿童提供安全、健康的教育环境。其次是机构要改革创新。加大对学前教育师资的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能力,同时推动课程改革,优化学前教育的课程设置,开展寓教于乐的活动,注重培养儿童的综合能力。最后是家庭要密切配合。家长要和幼儿园密切配合,切实了解儿童成长需求,做到家园共育。幼儿园也应为家庭提供合适的家庭教育指导,做到双方相互了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教育合力,共同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
相信在各方的持续努力下,草案的出台将为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强有力的保障,共同为儿童的幸福成长铺路,为儿童的权益保护护航,为儿童的未来发展奠基,让祖国的花朵都能向阳而生、尽情绽放。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枝江市顾家店镇人民政府 付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