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融媒(记者 杨沛裕)近日,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班开展专项督查,到辖区内各大农贸市场、商超查看禁用“生鲜灯”宣贯落实情况。
近日,记者走进北山超市、五柳市场、城南市场等地,实地查看“生鲜灯”禁用落实情况。以前市场上的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区域,很多摊位都会用一种“生鲜灯”为产品“美颜”。生鲜食品在灯光下光泽明亮、鲜艳诱人,无法判断真实色泽,容易误导消费者。现在,各大农贸市场、商超的灯光均已全部更换到位,更换后,消费者看得更清楚也更真实了。
市民李先生说:“现在用白炽灯照明看起来更真实。没有光鲜亮丽的感觉,买回去的肉肯定新鲜些、真实些。”
市民姜女士满意地说:“现在灯光换了以后,看起来是更清楚一些。”
自12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等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前期,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经营者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日常监管开展全面排查,边排查边宣传边指导,督促经营者主动更换相关照明设施。目前,全市各大农贸市场、商超等地照明设备已全部更换到位。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餐饮)监督股股长常东介绍:“ 前期我局已开展了专项检查行动,督促相关经营者更换不符合规定的照明设施,下一步我局将组织“回头看”,加大管理力度,督促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及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还原食用农产品‘真本色’,共同营造健康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
(一审 赵雪如 二审 袁定平 三审 龚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