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枝江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枝江市南岗路北段拽车新农村南通东一巷1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送达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枝江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72万元
最高限价:48.72万元 (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工期:45日历天
建设规模:改造面积约135 ㎡;
项目主要内容:对天井增加防雨天棚,墙面地面大门进行展示功能改造及装饰(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4)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06日(8时00分到12时,14时30分到17时30分。供应商未按规定报名的,其磋商无效)
2、获取地点: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枝江市南岗路北段拽车新农村南通东一巷12号),请有意愿的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枝江市南岗路北段拽车新农村南通东一巷12号)。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条件详见磋商文件规定,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将作废标处理。
五、告发布媒介及时间:
公告发布媒介:枝江市三峡枝江网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9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磋商会将在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枝江市南岗路北段拽车新农村南通东一巷12号)公开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时签到并参加磋商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枝江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枝江市
联系方式:187717556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枝江市南岗路北段拽车新农村南通东一巷12号
联系方式:133298052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永荣
联系方式:13329805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