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灼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枝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拟就“中国共产党枝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职工活动室设施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1、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枝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职工活动室设施采购
2、项目预算:10.3万元。
3、采购内容:中国共产党枝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职工活动室设施采购及安装。(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4、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后接甲方通知3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具备使用条件。
5、质量要求: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等级。
二、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制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才能通过供应商资格审查。
三、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8日,每天08:30至12:00,14:00至17:30。
2、地点:湖北灼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3、方式:请有意愿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报名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送交湖北灼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4日14时30分;
2、送达地点:湖北灼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议,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3年9月14日14时30分;
2、磋商地点:湖北灼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枝江市仙女大道190号创新创业中心507室)
七、发布信息的媒介:
本次采购信息在三峡枝江网(http://www.sxzhijiang.com/)。
八、联系方式:
名 称:中国共产党枝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 系 人:曾先生
地 址:宜昌市枝江市体育路6号
联系方式:13217273395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灼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颖颖
地 址:枝江市仙女大道190号
联系方式:18271343423
日期: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