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湖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鄂文旅发〔2022〕33 号)要求,经枝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对申报材料审核和办学条件现场核验,对以下4家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枝江市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核准信息公示表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3日至9月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枝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股联系。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需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枝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对反映问题进行核实查证,并为反映者保密。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枝江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股(枝江市马家店街道南岗路枝江市文体中心文化馆3楼)
邮 编:443200
电 话:0717-4228502
电子邮箱:50409094@qq.com
枝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