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打击全市国有经营性资产
专项整治工作中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为加强全市国有经营性资产的规范管理,彻底整治侵占国有经营性资产乱象,防止国有经营性资产流失,依法严厉打击“行业霸”“资源霸”等黑恶势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国有经营性资产专项整治工作是我市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市委市政府将依法开展国有经营性资产专项整治工作,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及其他组织要大力支持、全力配合。
二、任何侵害国有经营性资产的组织、个人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党员、干部参与实施的,同步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理:
1.阻碍专项整治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2.殴打、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专项整治工作人员,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毁坏国有经营性资产的;
3.扰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4.通过网站、论坛、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各种传播媒体制作、传播有关虚假信息,引发舆情的;
5.徇私舞弊,将国有经营性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6.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经营性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的;
7.非法占有、使用、损毁国有经营性资产的;
8.涉黑、涉恶以及有组织参与侵害国有经营性资产的;
9.其他侵害国有经营性资产的行为。
三、凡是实施上述行为的组织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主动投案自首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继续侵害国有经营性资产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踊跃举报上述行为。对于举报线索及举报人,有关部门将严格保密,线索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方式:
1.枝江市委政法委扫黑办
举报电话:0717-4203961
2.枝江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717-4212319
四、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枝江市人民法院
枝江市人民检察院
枝江市公安局
枝江市司法局
202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