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融媒(通讯员 罗桥 伍守卿)“好的,我已获悉我的纳税义务,也辛苦你们给我再次宣传,我以后一定会按期申报。”近日,在听完枝江市税务局涉税争议调解团队对政策的解读后,枝江市邹玉劳务服务部办税人员邹女士心悦诚服,决定接受此次税务行政处罚。
图为争议调解团队向纳税人讲解税法
这是枝江市办税服务厅“小桥争议调解室”成立以来,处理的典型案例。该纳税人未按期申报纳税,在枝江市税务局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依然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充申报,因此税务部门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的决定。
在听到要被处罚时,邹女士起初表现得十分抗拒,她向税务干部激烈反映:“逾期申报不是我们故意造成的,是因为对税收政策不熟悉,而且之前我们也没有收到通知提醒我们申报,我们不接受税务行政处罚!”
处罚只是手段,让纳税人学习税法、理解税法、掌握税法,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避免出现类似的情况,才是根本目的。对此,税务干部将纳税人引至“小桥争议调解室”,安排涉税争议调解团队进行政策宣讲,着力化解纳税人的抵触情绪。
“您看,前期我局已向贵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写明了贵单位应申报的期限,如果贵单位在该日期前申报纳税,根据税务部门正在推广的‘首违不罚’,一样不会受到处罚。但目前的情况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我们应当对贵单位进行处罚。”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详细了解了争议原委,耐心倾听了纳税人诉求,向纳税人讲清事理、情理和法理。并表示:“我们现在成立了‘汇办中心’、企业微信工作平台、您可以随时拨打‘4512366’或在群内联系税务工作人员咨询涉税政策。我们也在定期制作‘枝晓税’宣传海报,对重要时间节点的涉税业务提示提醒、讲解最新出台的税收政策,请贵公司密切关注。”
图为争议调解团队与纳税人达成共识
据了解,“小桥争议调解室”是枝江市税务局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积极运用“枫桥经验”,维护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而成立的调解场所。该调解室以业务骨干罗桥名字为灵感命名,意在征纳双方之间搭建“连心桥”。同时,枝江市税务局整合业务骨干、金牌调解员、公职律师等力量,组成争议调解团队,聚焦以专业的讲解、耐心的疏导、贴心的服务、着力将涉税争议矛盾化解在一线。
“我们将持续优化机制、规范流程、协同社会资源,不断完善‘小桥争议调解室’及调解团队建设,畅通纳税服务的‘毛细血管’,延伸矛盾化解的微观触角,构建征纳和谐互动,携手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枝江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捷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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