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清昊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枝江市应急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拟对“枝江市应急管理局办公楼外立面维修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枝江市应急管理局办公楼外立面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817218万元
最高限价:37.817218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工 期:60日历天
项目主要内容:枝江市应急管理局办公楼外立面维修改造项目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划分为“建筑业”。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且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 1 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的复印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2023年07月14日至2023年07月21日(上午8时30分到12时,下午14时30分到17时30分。供应商未按规定报名的,其磋商无效)
2、获取地点:湖北清昊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枝江市南岗路北段拽车新农村南通东一巷)。
3、方式:请有意愿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密封后送交湖北清昊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枝江市南岗路北段拽车新农村南通东一巷)领取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枝江市应急管理局四楼会议室407(枝江市马家店街办珠海路81号)。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条件详见磋商文件规定,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将作废标处理。
五、公告发布媒介:
公告发布媒介:三峡枝江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磋商会将在枝江市应急管理局四楼会议室407(枝江市马家店街办珠海路81号)公开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时签到并参加磋商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枝江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枝江市珠海路81号
联系方式:0717-42121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清昊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枝江市南岗路北段拽车新农村南通东一巷
联系方式:199451923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金玉
联系方式:1994519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