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进一步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国家卫健委、国家疾控局相关负责同志和有关专家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精准落实防疫新10条不层层加码
国家卫健委发言人米锋:今天,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出台了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措施。这十条措施,是为了持续提高防控的科学精准水平。执行中要坚决纠正简单化、“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比如,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不再查验核酸阴性证明,不再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对于跨地区流动人员也不再查验,不开展落地检。各地要按照要求精准落实。
国家卫健委:十条措施聚焦优化 强调精准
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斌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新制定的十条优化措施,对群众关心的核酸检测,阳性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管理,高风险区划定封控,老年人疫苗接种和群众就医用药保障,以及学校疫情防控和涉疫安全保障等防控工作进行了进一步优化。
概括来说,十条措施可以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聚焦优化,主要是基于病毒特点和疫情形势,结合近期各地疫情应对实践经验,对第九版防控方案、二十条部分措施的进一步优化;另一类是强调精准,针对当前防控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对第九版、二十条执行不到位、不准确等问题予以纠正,强调更加科学精准。各地要一揽子、一体化统筹推进实施,优化调整的措施按照新要求执行,未调整的措施按照原方案执行,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落到位。
国家卫健委提示没必要囤积药
国家卫健委医疗应急司司长郭燕红介绍,相关药物在新冠治疗过程中是不可或缺的,国家卫健委已要求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对症治疗的药物以及抗病毒药物,包括中药、西药等药物,抗原试剂进行一定的准备。通过分级分类的救治,有很多感染者也会选择居家治疗的方式,要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的零售网点等也要做相应准备,来保证人民群众药物的可及性。也要提示大家,没有必要去囤积和抢购药物,无论是在药品的销售网点还是在医疗机构,这些药物是充足的。
国家卫健委:慢性病不是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绝对禁忌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工作组组长郑忠伟表示,根据中国疾控中心对我国已经开展接种的超过34亿剂次、超过13亿人的不良反应监测发现,我国新冠病毒疫苗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与我们常年接种的其他一些疫苗相当,而且老年人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略低于年轻人。
郑忠伟介绍,慢性病不是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绝对禁忌,只要这些慢性病控制得好,处于稳定期,都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在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方案里,确定了4种不能或者暂缓接种的情况:
第一种,老年人在既往接种疫苗有过严重的过敏反应时,比如出现过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等等;这类情况是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
第二种,因为感染性疾病处于急性发热期,这个阶段建议暂缓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控制住以后再接种。
第三种,在慢性病的急性发作期,比如说肿瘤患者处在化疗期间,或者高血压患者处于高血压危象当中,一些冠心病患者在心梗发作期,还有一些神经性疾病的患者处于疾病的进展期,还有癫痫处于急性发作期,这类患者我们建议暂缓接种新冠疫苗,病情稳定后也可以接种。
第四种,因为严重的疾病或者慢性疾病已经处于生命的终末期,不建议接种疫苗。
对于老年人来讲,只要满足条件,一定要加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到应接尽接,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来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