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980元!枝江城管依法查处擅自堆放物料违法行为

2022-07-21 17:15  

枝江融媒(通讯员 姚吕娟)“他们家门口的杂物已经堆满人行道了,走到这里总要绕一圈,造成出行不方便,到了夏天气味也很大,城管队员对这种行为进行处罚,真是为我们附近居民办了件好事!”7月18日,聚焦群众反应强烈的人行道擅自堆放物料一事,市城管执法局经严密调查核实,认定其违法事实,并对违法当事人陈某作出980元的罚款决定,得到了周边居民的好评。

据悉,当事人陈某在城区七星路家门口,长期堆放大量杂物,对周边居民要求其尽快清理的合理诉求置若罔闻,该行为不仅占用门前人行道,阻碍来往行人正常通行,也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周边居民对此怨声载道。市城管执法局坚持柔性执法方式,多次联合七口堰社区工作人员,主动上门做思想工作,耐心劝导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但当事人陈某依旧态度恶劣,拒不整改。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执法队员依据该条款,依法向当事人陈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罚款98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下来,市城管执法局将持续跟踪,督促当事人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市容巡查监管力度,坚决打击非法占用公共道路堆放物料的违法行为,保障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市容环境秩序。

(责任编辑: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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