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枝江在长航宜昌分局枝江派出所码头,向长江放流鱼苗11.73万尾。3名非法捕捞当事人及家属现场接受教育,并承担生态修复费用1760元。
放流现场。(通讯员 刘翔宇 摄)
2021年12月23日,枝江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联合长江航运公安局枝江派出所开展长江禁捕水域日常执法巡查时,在长江顾家店镇岩子河水域,现场查获李某某、薛某、李某某3人涉嫌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根据相关规定,3名当事人涉嫌犯罪。当年12月24日,枝江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将3人移送至长江航运公安局枝江派出所调查处理。
6月2日,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法院判处3名当事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责令3名当事人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760元,向长江增殖放流鱼苗11.73万尾。
目前,枝江市农业农村局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已办理非法捕捞案件28起、34人,其中移交司法机关刑事处理12起、16人;清理收缴禁用渔具2085套,劝导驱离非娱乐性垂钓人员2273人次。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