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国家安全教育日每年只有一天,但国家安全问题却每时每刻都值得高度重视。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保证;是公民爱国主义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
提到国家安全,很多人首先想到的往往是反间谍、特工、战争等,觉得离自己的生活太遥远。实际上,“国家安全”早已不限于“保卫国家不受侵略”的意思,而拓展到了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网络空间等各个领域,它其实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国家安全包含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11个领域的安全。
窃取、泄露国家秘密;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或者煽动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境外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等等,这些行为都属于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国家不仅会依法惩治,还要防范和制止!
维护国家安全的公民和组织应履行以下九项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
3.发现有人买卖、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
4.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5.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6.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其他协助;
7.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8.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既需要人人参与,也必须人人负责、人人尽责。国家安全机关提醒,如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可疑情况,请及时拨打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反映问题线索,共同维护国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