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钟讲堂】倡导见义勇为 弘扬社会正气

2022-04-02 10:20  


各位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枝江市委政法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鲜艳为大家介绍见义勇为相关的内容。新时代见义勇为工作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行动,是推进平安枝江工作的战略抓手,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2010年以来,全市共涌现出5个先进群体、1个先进集体和91名先进个人。其中,有1个先进集体和10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受到宜昌市级以上见义勇为基金会的表彰和奖励。他们当中有父子合力跳水勇救30多名学生的“中国好人”许承龙、许先荣父子;有不惧寒冬勇救落水女子的“宜昌楷模”李永平;有成功阻止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的“宜昌好人”、“枝江楷模”邓海艳、胡琴芳;有手脚残疾、行动不便,面对他人遇到危险时能克服身体缺陷,冲进火场勇救他人的黄会金等先进人物;还有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加强平安枝江建设中抓获、扭送犯罪嫌疑人,预防制止犯罪,协助公安机关破案,救助他人生命,减少灾害损失的各类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他们为平安枝江建设作出了贡献。

下面就让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见义勇为的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见义勇为

根据《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规定,见义勇为是指公民在法定职责、法定义务之外,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勇于救援,依法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实施抢险、救灾、救人等合法行为。具体来讲,就是以下5种行为:

(一)制止正在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制止正在侵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国家、集体、他人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为保护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实施抢险、救灾、救人;

(四)积极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侦破重大刑事案件;

(五)其他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二、人民群众怎么参与见义勇为工作

(一)积极举荐见义勇为行为。见义勇为受益人、见证人,见义勇为行为人及行为人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应积极举荐、申请见义勇为人员,让见义勇为人员得到及时确认、及时表彰。

(二)大力宣扬见义勇为行为。大力弘扬主旋律,传播社会正能量,宣传身边的见义勇为英雄事迹,形成祛邪扶正、助人为乐的见义勇为良好舆论氛围。

(三)积极投身见义勇为行为。面对矛盾纠纷,仗义执言;面对他人困难,积极帮助;面对坏人坏事,敢于斗争,形成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善行义举普撒大地的生动局面。

为鼓舞和支持见义勇为行为,保障见义勇为人员权益,让见义勇为人员没有后顾之忧,市见义勇为促进会对确认的见义勇为人员,根据其行为过程中的危险程度、伤残程度以及典型事迹的社会影响等情况,分别给以2000—20000元的资金奖励和政策保障。

听众朋友们,时代呼唤英雄,英雄光耀时代。让我们携起手来,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传承中华民族美德,用实际行动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积极投身见义勇为事业,为建设“四个枝江”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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