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有哪些改变?
对市民的出行影响究竟有多大?
此次修改,增加了一次记9分的种类、删除了一次记2分的记分种类,对23项违法记分保持分值不变,对14项记分行为降低了记分分值,删除13项记分行为,并对部分记分项的表述作了拆分、合并。修改后记分行为由原来的52项减少到50项。
下调的
15.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一次记1分。
这些行为以后不扣分了
新增的
1.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一次记12分。
2.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一次记6分。
3.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6分。
4.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1分。
上调的
1.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一次记9分。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一次记9分。
3.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次记3分。
4.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3分。
车辆登记、驾考领证
将更便捷
推出3项便利车辆登记新措施
01
推行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
对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在出厂时查验车辆,生产企业与公安交管部门共享车辆信息,群众办理注册登记时免予交验机动车。积极推行互联网登记服务新模式,实现网上售车、网上选号、网上登记。
02
推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
对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
03
推行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
对变更货车加装尾板、残疾人用车加装辅助装置、小客车加装行李架等情形,群众可以在车辆所在地申请办理,无需返回登记地验车。
推出4项便利驾考领证新措施
01
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对在户籍地以外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考”,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
02
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
对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不满两年的,申请人可以向全国任一地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资格。
03
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
对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增驾小型汽车,或者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增驾其他类型摩托车的,只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优化考试程序。
04
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
新增准驾车型“轻型牵引挂车”,允许驾驶小型汽车列车。
推出2项减证便民服务新措施
01
推行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
实行申请资料电子化采集、档案电子化管理,机动车转籍、驾驶人考试等信息网上转递,实现交管业务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
02
推行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
与税务、银保监、交通运输、医疗机构等部门信息联网,共享车购税、交强险、营运资质、体检等信息,群众办理业务时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更便捷的新规即将实施
小编提醒大家
路上行车注意安全
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来源:三峡广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