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利好!
1月20日上午,“2022年宜昌惠民消费券投放新闻发布会”在三峡日报社10楼宜昌市新闻发布中心举行。会上介绍了2022年宜昌惠民消费券投放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发布人
周华荣 宜昌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苗新华 宜昌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正东 宜昌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向前 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调研员
●主持人
2021年12月8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促进全省消费扩容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鄂政办发〔2021〕58号),全力促进消费升级、推动市场繁荣。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为支持零售、餐饮消费,激活消费潜能,决定于2022年1月24日至3月4日在全市投放2000万元的宜昌市惠民消费券。
在哪抢?啥时候发?
跟着小布一起来看!
本次宜昌惠民消费券发放包含
(以下简称宜昌消费券)
1.商家:具备可用支付宝、云闪付、“建行生活”APP任一平台商业支付、纳税(注册)在宜昌市范围的,自愿参加并符合四大行业类别范围正常营业的实体店(企业和个体工商户)。4.餐饮消费券分为88元、58元、18元三种面额。
投放时点共分为三期
共计投放资金2000万元
1.第一期投放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农历腊月二十二)20:00至1月25日24:00,有效使用期至1月30日(农历腊月二十八)24:00。
2.第二期投放时间为2022年1月31日(农历除夕)20:00至2月1日24:00,有效使用期至2月6日(农历正月初六)24:00。
3.第三期投放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农历正月十五)20:00至2月16日24:00,有效使用期至2月21日(农历正月二十一)24:00。
👇 领取方式 👇
1.活动期间,宜昌市消费者在承办的三大平台(支付宝、云闪付、“建行生活”)APP上进行抢领,其中“建行生活”APP仅参加第三期餐饮消费券抢领。2.每期消费券发放时,宜昌市消费者可在承办的三大平台(支付宝、云闪付、建行生活)APP所投放每一类消费券任意一种面额进行抢领,每个平台帐号每期消费券在每个消费券类别中最多可抢领1张。👇 使用方式 👇
1.宜昌消费券仅限本市使用。
2.宜昌消费券仅可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作废。
3.在线下消费结算使用时,商场、超市、住宿、餐饮消费额度分别达到消费券面额4倍、4倍、3倍、4倍及以上可使用1张消费券。
4.前三期消费者抢领的商场消费券、超市消费券、住宿消费券和餐饮消费券四类消费券按不同类型使用,根据实际核销情况若投放第四期消费券,则为通用券,根据已确定的四大行业打通使用。
1.商场消费券:限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家电卖场、家居卖场、手机专卖店、服装鞋帽专卖店等。
2.超市消费券: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等。
3.住宿消费券:限使用于宜昌市宾馆、酒店、旅馆、民宿等。
4.餐饮消费券:限使用于餐饮店(含外卖)。
👇 商家参与条件 👇
1.符合四大行业类别范围,在宜昌市内正常营业的线下实体店(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具有多种经营类别和资质、且有多个经营类别和资质符合四大行业类别范围的企业,按其在各承办平台认定的行业类别接受某一类型的消费券;
3.支持使用三大平台(支付宝、云闪付、建行生活)APP进行支付;
4.无不良记录。
支付宝:95188
云闪付:95516
建行生活:95533
宜昌市市场监管局:12315
宜昌市公安局:110
首期宜昌市惠民消费券什么时候可以开始抢券,每个人最多能抢多少张?
答:本次宜昌市惠民消费券将于1月24日晚上8点开始,在经过筛选确定的三家大型支付平台(支付宝、云闪付、建行生活)对应APP上的宜昌市惠民消费券专区进行投放,具体投放方式和形式以各平台相关活动页面介绍为准,届时请广大消费者关注各大平台APP;消费券普通券投放针对四个行业分为四种类型(商超消费券、超市消费券、住宿消费券、餐饮消费券),部分类型有多种面值(根据不同行业类型消费券而不同,具体见活动细则),按照活动规则,每名消费者在每期消费券投放中,最多可以在每个平台申领4张消费券(建行生活平台仅支持餐饮消费券且仅参加最后一期消费券投放),也就是说每名消费者前两期最多一共可以申领8张消费券,最后一期最多可申领9张消费券,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平台消费券的类型和面值。
对本次宜昌市惠民消费券发放工作,财政部门支持力度有多大?
答:2021年省市财政共投入7768万元,其中宜昌市3884万元,用于湖北消费券宜昌地区发放。自9月以来,消费券为商家带去流量、给消费者带来实惠,在宜昌掀起一股抢券、用券热潮。这是积极财政政策的具体举措,对促消费、活市场、惠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提振消费、稳岗留工、春节惠民,宜昌市财政部门再筹措资金2000万元,按照商务部门与支付宝、云闪付和“建行生活”3家平台签订的协议,已经将资金分别打入各平台账户。本次消费券投放结束后,将按照属地使用情况清算市级和县市负担金额。后期财政部门还将对消费券资金使用加强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
答:针对消费券使用衍生的违法犯罪较为常见,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首先要做好安全防范,通过指定电商平台的正规渠道进行领取,警惕打着消费券名义实为电信网络诈骗的违法犯罪,不要点击各类短信链接、不要将短信验证码透露给陌生人,特别是严防消费券套现的诈骗犯罪,此类诈骗套路往往以谎称先付款核销消费券再返现等方式,有的博取受害人信任,拉拢更多受害人后卷款消失。其次要做到依规使用,严禁恶意刷劵、非法倒卖、恶意套现等违法犯罪行为。通过伪造消费,与商家合作套现行为是违法行为,涉案数额达到3000元以上即可能以诈骗罪定罪,按照《刑法》规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涉案数额未达到诈骗罪立案标准,则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可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欢迎广大市民对“宜昌消费劵”投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有套现消费券、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请立即拨打110。本次消费券发放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将如何发挥职能作用,让消费者放心消费?
答:此次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的大规模消费券促消费活动,是激活消费潜能,促进消费增长的重要举措。市场监管部门将多措并举,保障消费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让惠民举措落地落实,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首先,要求商家要守法经营、诚信经商,对在活动期间商家以次充好、虚假促销、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严从快查处。同时,劝诫参与活动的商家依法合理定价,不要随意提价、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要做到明码标价、明码实价;商家必须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具备应有的质量、性能及用途等,不得歧视或降低服务标准;合理开展宣传推介,不得虚假宣传,发布含有消费券内容的违法广告行为;履行售后服务保障义务,不得以使用消费券为由拒绝售后服务;要做好商品“三包”规定或“无理由退货”条件,经营者应当履行相关规定及承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消费维权,保护消费者权益,快速响应消费者诉求。对使用消费券消费过程中遇到的维权问题,请消费者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或者1234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定好闹钟,1月24日准备开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