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宜市财农发〔2021〕19号)和宜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实施2021年市级农业专项的通知》(宜农发〔2021〕4号)文件精神,2021年11月4日,由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局计财、产业扶贫股对农产品加工企业转型升级实施主体(4家):宜昌安福达食品有限公司、湖北谷雨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湖北宇隆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宜昌怡安食品有限公司;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试点创建实施主体(2家):枝江市桔缘柑桔专业合作社、枝江市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验收。
通过对上述6家项目实施主体的现场查看,项目资金专账的查阅和产业扶贫措施落实情况的审核,均达到预期目标,验收组一致认为上述6家主体所实施的项目验收合格。
枝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