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关于枝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这些你都知道吗?
枝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2021年9月10日枝江选举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根据选举法、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选举工作由市选举委员会委派选区负责人主持。正式代表候选人不得主持本选区的投票选举工作。
三、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民凭身份证领取选票,秘密写票。选民如果不能写票,可以委托自己信任的人代写。
四、选举时,选民应到选举大会会场或投票站投票。因故不能到选举会场或投票站投票的选民,可在流动票箱投票。流动票箱必须有3人以上负责,并在统一规定的选举日内投票。
五、因故不能直接参加投票选举的选民,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
六、选民对正式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
选民对某个候选人赞成的,就在其姓名对应的空格内划“○”,不同意某个候选人的,就在其姓名对应的空格里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应在候选人姓名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对应的空格内划“○”,不划“○”的视为弃权票。
七、选票要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笔、圆珠笔填写,笔迹要清楚。不得用铅笔填写。无法辩认的选票视为废票。
八、各选区选举设总监票人一名、监票人、计票人若干名。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由各选民小组协商推定。代表候选人及与其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不得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和流动票箱工作人员。
九、投票结束后,以选区为单位计票。流动票箱的选票应当与投票站或选举大会的选票同时开箱,一并计票。由计票工作人员清点选票,作出记录,并由总监票人签字。
所投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少于或等于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
十、投票选举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的名额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人数少于应选代表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在没有当选的代表候选人中另行选举。另行选举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另行选举后仍有未选足的名额,暂做缺额处理。
十一、选举结果应上报市选举委员会确定是否有效,并予以宣布。
十二、本办法经市选举委员会通过后施行。未尽事宜由市选举委员会依法决定。
(来源: 枝江市选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