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案例
2017年初程某注册成立了一家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印制贷款广告小卡片四处发放,以“手续简便、无抵押、免担保、当天放款”为诱饵,吸引急需周转资金融资困难的企业和个人。张某因急需用钱便找程某贷款10万元,程某利用张某急于获得借款的心理诱使张某签订阴阳借款合同,在扣除“头息”、押金、上门服务费等名目繁多的费用后,张某到手的钱仅8万元,同时通过口头约定的方式向张某收取高额利息以对法律进行规避,一年内张某还款20万元仍未将欠款还完。在张某无力偿还高额利息之后,程某采取暴力和软暴力手段逼迫张某还款,张某被逼无奈便向公安部门进行报案。接到张某举报后公安机关依法对程某的涉嫌非法经营罪等一系列罪名立案。
案例点评
近年来,非法放贷活动猖獗,严重破坏正常经济金融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目前非法放贷组织主要特征为以下几点:
1.未取得金融牌照非法放贷。以投资公司、财富管理公司、中介服务公司为名,对外开展非法的车贷、房贷、工薪贷、保单贷等贷款业务。
2.收取名目繁多的费用。非法放贷机构会在签订合同时打着收取评估费、咨询费、介绍费、管理费等名义来收取相应的费用,变相提高融资成本。
3.合同条款往往存在融资陷阱。非法放贷机构对外签订的放款合同往往比较复杂,条款繁多,同时会以格式合同的模式来设置阴阳合同,将客户融资的成本以不同的合同来分别签订,客户有时候甚至拿不到合同。
4.有的会采取暴力手段催债。非法放贷机构有的会软硬兼施“索债”,采用围堵、在家门口喷漆、恐吓等手段逼迫借款人还款,滋扰借款人及其亲属的正常生活秩序。
温馨提示
防范非法放贷行为大家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选择正规贷款渠道。办理贷款时,要仔细核实对方是否有贷款的资质,不要选择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而非法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要选择正规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小额贷款公司办理。
二是增强防范意识。注意保护个人信息,防止自己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重要证件被不法者利用,对“无审核、无抵押、迅速放款”的贷款广告保持警惕。
三是树立证据意识。办理贷款手续时,注意审查签署的每份文件内容,不能签署违背法规政策或对自己明显不利的文件,更不能签署部分条款空白的合同、收据,办理手续后要检查合同是否盖公章,并保存好相关合同。
四是增强法律意识。放贷机构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放款年利率达36%以上就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广大市民若发现非法放贷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宜昌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宜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