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安福寺镇瑶华小学厕所新建工程更正公告

2021-08-24 09:1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枝江市安福寺镇瑶华小学厕所新建工程

2、首次公告日期:2021-08-23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原公告供应商资格“6、特殊条件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且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 1 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的复印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现更正为“6、特殊条件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未提交的,则应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同时还应附上证书;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且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 1 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的复印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更正日期:2021-08-24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澄清文件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采购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枝江市安福寺镇瑶华小学

联系人:李永政         联系电话:13872693619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众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丽          联系电话:13886676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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