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日前,枝江市印发《枝江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枝江首次明确政府采购项目,凡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均要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采购包,必须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公开发布。
留足计划,加大中小企业采购份额。设置备案实施条件,采购人在“枝江市政府采购系统”录入采购计划备案时,预留份额内的项目需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预算金额2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预算400万元以上的,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枝江市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招标人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招标人不得收取履约保证金。截至目前,取消“两金”为企业累计减负1.2亿元,进一步降低了中小企业经营成本。
来源:三峡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