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报考枝江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岗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的通知

2021-06-25 10:17  

各位考生:

根据《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 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1〕5号)精神,现将报考枝江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含新机制教师)、幼儿园教师考生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通过省笔试入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时间及日程安排

2021年6月29日,审查城区各学科教师岗和幼儿园教师岗;6月30日审查农村各学科教师岗。

三、资格审查地点

枝江市教育局(珠海路36号)一楼半会议室。

四、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

4.教师资格证相关资料。已取得教师资格证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查询(验证)截图打印件。

2021年春季已认定、尚未领到纸质证书的,提供已生成证书编号的认定申请信息页面截图打印件(认定机构盖章)。但政审时应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时不能提供的按要求取消资格。

5.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两张(2寸)。

6.考生提供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均用A4纸打印并按序装订成册。

五、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

面试初步人选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

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审查不合格情况的,审查单位注明事由,经审查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需同时由考生签字确认)后,依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各岗位只进行一次递补,电话通知递补考生,不再发布公告。

六、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原则上必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接受审查,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到现场的, 经资格审查部门同意,可委托他人带齐资料到现场进行审核,但须提供考生本人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凡提供虚假证件和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3.考生请佩戴口罩、在教育局门房扫码测温,登记后方可进入。

4.考生往返路途请注意交通安全。

5.因校点布局调整和生源变化,本次部分地方自主招聘的农村教师岗位会调整到城区选岗,请各位考生认真准备,力争取得优异成绩。

6.咨询电话:0717-4286175

附件:枝江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招聘资格审查名单

枝江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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