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来临前,你的社保迎来2个变化

2021-02-05 08:45  

2021年春节将至,社保最近也有一些新变化,主要是涉及养老金和医保,退休人员和参保人员要注意了。

多地提前发放2月份社保待遇

第一个变化是有关养老金等待遇发放时间的。

春节假期是2月11日至2月17日,由于2月份社保待遇发放时间恰逢春节假期,北京、上海、天津、海南等多地决定提前在春节前发放2月份社保待遇。

北京人社局4日发布《关于本市春节期间社保待遇提前发放的公告》,将原2月15日和16日发放的各项养老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全部提前于2月10日发放到位。

天津人社局称,将原发放日为2月15日、20日的养老和工伤待遇,于2月6日(农历腊月二十五)全部提前发放到位。

上海人社局称,原定2月9-14日发放的城镇职保基本养老金将临时提前至2月9日发放;原定2月15-25日发放的城镇职保基本养老金将临时提前至2月10日发放。

海南省2月份职工养老金将提前至2月8日前后发放,比正常发放时间提前一周,确保广大离退休(职)人员度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春节。

需要注意的是,如疫情期间不急用现金,建议避开高峰期领取,避免人员聚集。如确需到银行网点领取现金的,请配合好银行工作人员要求,做好登记、测温等工作,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保护好自身安全。

来自国家医保局网站。

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范围扩大

第二个变化是有关医保的。

国家医保局近日下发通知,新增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海南、陕西、宁夏、青海、新疆15个省区作为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份,首批开通统筹地区89个、定点医药机构663家。

2月1日起,全国共27个省(区、市)依托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统一开展普通门诊费用(不含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

已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人员同步开通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无需另外备案。

其他有异地普通门诊就医需求的人员按照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要求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在上述试点地区的试点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可以按照规定直接结算。

国家医保局开发上线的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提供异地就医备案功能,22个省份的170个统筹地区参保人可以依托国家统一的线上备案渠道办理备案,同时可以在线查询开通普通门诊试点的统筹地区和定点医药机构。

这对于参保人员来说是一个好消息,之前异地就医需要自己先垫付钱,然后再回参保地去报账,来回奔波也很辛苦,直接结算则可以有效解决就诊病患“报销周期长、往返奔波累”等问题。

(来源:中新网客户端 记者 李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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