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宜昌发布疫情防控一号通告

2021-01-10 19:56  

宜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通告

(第1号)

当前,境外疫情形势持续恶化,国内多地报告聚集性疫情。为减少我市春节期间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全市人民健康、平安过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减少人员流动。提倡广大市民群众、在宜大中专学生留在宜昌过年,宜昌籍在外(含境外)工作人员、高校学生留在当地过年。确有必要返乡的,应错峰返乡、直达返乡,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回乡后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原则上在宜昌过年,确需离宜的,须提前报所在单位批准,严禁前往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二、减少聚集性活动。全市各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举办50人以上的现场会议,必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严格落实,鼓励组织线上会议。加强对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节日祈福、庙会灯会等活动的审批,凡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活动一律不准举办。鼓励群众减少探亲访友,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沟通联系。提倡喜事延期举办,丧事简办速办。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

三、加强重点地区来(返)宜人员管控。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宜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社区健康监测和核酸抗体检测等管控措施。各社区(村)、小区要公布并及时更新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名录和重点人员管控措施,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广大群众举报未按规定报备或未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的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宜人员。不主动申报的上述人员,须自行承担检测、隔离相关费用。对因瞒报、迟报来(返)宜信息,造成疫情扩散的相关人员,严厉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不严格落实居家医学观察措施的相关人员,一律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四、做好冷链食品和邮寄快递物品防疫。广大市民应通过正规销售渠道购买海鲜、肉类等冷冻冷藏食品,切勿购买无“食品安全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在选购、清洗加工冷链食品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和食品外包装消毒,生熟分开,分隔存放,煮熟蒸透。接收来自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货物、快递包裹时,应要做好自身防护,进行消毒处理。餐饮服务单位一律不准采购、加工、销售未取得“一单三证”(海关通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外地从事冷链行业的来(返)宜人员,应主动向社区(村)报告。

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广大市民应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进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文娱场所、旅游景区、公交场站、医院、酒店、学校等公共场所时必须佩戴口罩,按要求扫健康码、测体温。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应佩戴口罩,及时就近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诊室)规范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敬请广大市民朋友关注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疾控机构官方信息,学习科学防疫知识,不造谣、不传谣,共同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

宜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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