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零时起,随着长江宜昌城区段葛洲坝以上水域全面禁捕,宜昌纳入国家要求禁捕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提前半年全部实施禁捕。连日来,市农业农村局等市全面禁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积极行动,全力做好全面禁捕相关工作。截至13日,全市签订退捕协议渔船达1607艘占93.27%,其中,上岸1608艘占93.33%;签订退捕协议渔民达3152人占93.17%。
宜昌纳入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包括长江干流宜昌段232公里水域(含宜昌中华鲟保护区)和其它4个水生生物保护区水域。其中,中华鲟保护区和当阳沮漳河特种鱼类保护区于2018年1月1日实施禁捕,长阳清江白甲鱼保护区、清江宜都段中华倒刺鲃保护区和沙滩河乌鳢保护区远安段当年8月1日实施禁捕,长江干流其他重点水域今年7月1日已全部实施禁捕。
据介绍,全面禁捕共涉及除兴山、五峰外的11个县市区和宜昌高新区、1723艘渔船、3383名渔民。宜昌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标语横幅和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老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水生生物保护知识和禁渔法规。在水生生物保护区和长江干流水域开展拉网式全域巡查,严格禁捕水域“四无四清”标准,即无渔船、无渔具、无渔民、无捕捞生产;清船、清网、清江、清湖。各地坚持“不落一船、不落一户、不落一人,零差错”标准,组织对退捕渔船渔民信息建档立卡认真核查。退捕渔民社会保障,探索参照现有的被征地农民政策,按规定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做到应保尽保。目前,退捕渔民参加养老保险达3207人占94.8%、参加医保3128人占92.46%。
根据禁捕要求,宜昌坚持宣传教育劝导和联合执法精准打击齐头并进,营造全面禁捕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合力。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打非捕犯罪行为,形成强有力严打高压震慑效应。强化监管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渔具店等市场主体,加强广告和网络交易平台监测,按照“一建二查三清”要求,严厉打击销售禁用渔具、加工销售长江非法渔获物和长江鱼(江鱼)虚假宣传欺诈行为。
据悉,6月25日全市启动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活动以来,市县(区)两级共侦办涉嫌非法捕捞刑事案件38起,清查“三无”船舶2122艘,收缴地笼、绝户网等禁用渔具2615件,检查涉渔门店、企业6860家次,责令整改315家次,纠正和拆除含长江鱼招牌、广告、菜谱2406个(条),劝导驱离生产性垂钓1634人次。
来源:三峡宜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