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序推进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工作的通告
第 17 号
根据《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指导方案的通知》(鄂防指发〔2020〕139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序推进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工作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全市限制清单外的市场主体。限制清单内市场主体,疫情未解除不得复工复产。(限制清单的对象主要包括经营场所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密闭的下列市场主体: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堂食类餐饮等)
二、复工复产准备 企业(项目)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做好必要准备,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安全环保措施,确保工作责任、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环境消杀、安全环保“六个到位”。企业(项目)原则上要求员工集中食宿、封闭管理。
三、复工复产审批 复工复产审批手续由企业服务秘书代办。专班现场验收通过的,向企业发放复工复产通知书。验收未通过的,反馈整改要求。
(一)枝江市主城区(含仙女园区)、姚家港园区、白洋装备工业园工业企业(工程项目)由市指挥部审批。
(二)以上区域以外的镇(街道)属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由市指挥部委托所属镇(街道)指挥部审批,并报市指挥部备案;市属工业企业由市指挥部审批。
(三)建设工程、交通、水利、农业等工程项目由市指挥部分别委托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审批,并报市指挥部备案;镇(街道)属工程项目由市指挥部委托镇(街道)指挥部审批,并报市指挥部备案。
(四)商贸服务业除限制清单外的市场主体按照分类分时的原则有序审批。
四、员工通行
(一)省内中、低风险地区来枝的企业(项目)员工凭“健康码”绿码或所在村(社区)出具的健康证明通行。
(二)省内高风险地区来枝的企业(项目)员工凭“健康码”绿码或所在村(社区)出具的健康证明,经市指挥部同意,可采取“点对点”运输方式安全有序流动,到枝后进行医学检测,无异常方可上岗。
(三)省外来枝的企业(项目)员工凭“健康码”绿码或所在村(社区)出具的健康证明,经市指挥部同意,到枝后进行医学检测,无异常方可上岗。
(四)集中食宿员工由企业按照防疫要求严格管理,非集中食宿员工凭“健康码”绿码或指挥部通行证出入居住小区。
五、实施保障
(一)压实责任。各市级领导、服务秘书要切实履行包保服务责任,企业履行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及生态环保的主体责任,各镇(街道)履行属地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二)防疫管控。各企业(项目)要对照《枝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枝江市复工(开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南和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方法的通知》(枝肺炎防指办文〔2020〕19号),扎实做好防疫防控工作。一是加强返岗员工防疫管控,实行返岗职工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企业要每日开展两次体温检测,并将健康监测情况推送所属村(社区)。二是备足防疫防护物资。三是对进出人员、车辆实行严格检查,做好信息登记、测温、消杀工作。四是加强对食堂、车间、宿舍、办公场所、卫生间、电梯等公共区域的消杀管理工作。
(三)强化帮扶。市、镇两级指挥部要积极支持企业解决防护设备和用品紧缺问题。深入开展“送政策、送信心、送服务、解难题”(简称“三送一解”)暖企行活动,充分发挥联系企业市领导、服务秘书包保服务作用,坚持对企业开展诊断式摸底、个性化施策,要认真落实各级惠企政策,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服务,主动对接,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安全稳定生产。
(四)调度督查。市、镇指挥部要完善复工复产企业调度工作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和跟踪督办。市指挥部适时组织对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防控措施及安全生产、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相关企业停工停产整改,并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对因服务不细致、履职不力,导致企业出现防疫风险隐患及社会影响的,视情节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追责问责。
六、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枝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