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城乡社区、村组封闭管理的通告

2020-02-17 19:03  

为严防疫情扩散,进一步实现“人不流动、车不移动”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全市城乡、村组实行全面封闭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所有镇(街道)、村(社区)实行封闭管理。所有村组、社区、小区、居民点实行24小时最严格的封闭式管理。所有城镇居民、农村村民严禁在社区、小区、村组、湾落内闲逛、串门、聚集。同时暂停受理滞留在外人员返枝申请。

二、强化车辆、人员通行管控。除防疫工作、公务出行、医护人员、运输生产生活必需品,救护、消防、抢险、环卫、警车、邮政等特种车辆和确需出行的人员凭证通行外,其他所有人员和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三轮车)禁止通行。凡是在马家店街道办事处参与防疫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形成办证名册,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维稳组统一办理;各镇所属单位人员由各镇指挥部统一办理。

三、非必需的公共场所必须关闭。药店、超市等经批准营业的场所必须严格落实闭门营业的要求,生活必需物资统一由工作人员采取无接触式配送。

四、违反禁令严肃处理。镇(街道)、村(社区)要统筹市镇两级干部以及村(居)民、志愿者、物业企业服务人员,由公安部门牵头成立纠察队,对路面人员、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对无通行证人员和车辆进行劝返。凡是无防疫工作任务和相关证明出行的人员(因患急病治疗的除外),一律在媒体上进行曝光;凡是未办理通行证或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各类车辆,一律查扣并依法顶格处罚;凡是履职不到位导致人员违规出行的,一律移送市纪委监委倒查所属单位、所在小区、各责任关口的包保责任单位和党员干部责任;凡是出现不听劝阻、强行出入的,一律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2020年2月17日24:00时起执行,具体停止执行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

枝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7日

疫情防控期间居民出入通行证(模板)

注:枝江市城区及马家店街道居民出入证为蓝色,由市指挥部统一印制。各镇居民出入证为黄色,首行为“枝江市XXX镇疫情防控期间”,底部落款为“枝江市XXX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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