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0号)

2020-02-14 17:54   枝江市融媒体中心  

根据省、宜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2月13日通告精神,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按照“非必需不复工”、“能迟不早”的原则,除疫情 防控、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经枝江市疫情防 控指挥部同意复工的企业外,市内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20日24时。具体复工时间另行通告。商超、快递、药品零售等企业及各类金融机构,要严格按照 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实行闭门营业,全面推广“非接触式”服 务,稳妥有序安排经营活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已复工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市内中小学、职校、幼儿园延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 根据上级指挥部决定,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三、市直各单位要按照“五包”责任要求,继续组织干部职 工下沉村(社区)基层一线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四、广大居民(包括外地在枝人员)要严格遵守指挥部关于 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个人防护措施,积极配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不外出,不聚集,做好居家环境卫生。确需出行的,请严格按照2月9日《关于市民出行的补充通告》要求, 办理相关手续。

五、各地各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社会大局平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枝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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