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0-02-02 09:15   枝江市融媒体中心  

各镇(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

经枝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将《枝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枝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日

枝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充分发挥“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力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市指挥部研究同意,制定以下举报奖励办法:

一、适用范围

社会公众举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及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防控规定情形的线索,经查证举报属实的给予相应奖励。

二、奖励条件范围

(一)举报内容

1.2020年1月14日以后,从武汉(或途经武汉)返回我市人员,未主动到所在村(社区)登记并刻意隐瞒相关信息的行为;

2.近期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感冒症状人员,未主动到村(社区)登记并到指定医院进行就诊的行为;

3.私自接纳、容纳、收留武汉(或途经武汉)返回我市人员,刻意隐瞒不报或不主动报告的行为;

4.不按照规定履行集中隔离观察、居家隔离观察要求等防控措施的行为;

5.其他可能引发疫情扩散或违反法定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

(二)举报要件

1.有明确的举报对象;

2.举报内容事先未被市、镇(街道)指挥部掌握登记;

3.举报线索经镇(街道)指挥部查证属实。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通过以下举报电话向当地指挥部报告,各级指挥部要严格做好举报人隐私保护工作。

百里洲镇举报电话:0717-4513066;

七星台镇举报电话:0717-4392555;

问 安 镇举报电话:0717-4320001;

董 市 镇举报电话:0717-4100064;

仙 女 镇举报电话:0717-4210069;

顾家店镇举报电话:0717-4160010;

安福寺镇举报电话:0717-4460201;

马家店街道举报电话:0717-4213672;

市指挥部监督举报电话:0717—4202537。

四、举报奖励

(一)奖励原则

1.对经各镇(街道)指挥部查证属实的直接给予奖励;

2.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3.对同一行为由两人及以上举报的,只奖励符合本办法有关要求的第一时间举报人(以受理举报时间为准);对同一举报人向不同部门举报的同一事项,不重复奖励;

4.最终认定的违法违规事实与举报事项不一致的,不予奖励;举报人提供线索与疫情防控无关、举报事项已发现或正在查处的,不予奖励;

5.市、镇(街道)疫情防控部门工作人员或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负有法定监督、报告违法行为义务人员进行的举报,不予奖励。

(二)奖励标准

由镇(街道)指挥部查证属实并符合奖励原则的举报,给予举报人每次50—100元不等的奖励,提供重大疫情信息的予以重奖,奖励资金由各镇(街道)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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